
2019年6月17日
今年適逢“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25週年。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今天在“公約”第29次締約國會議上表示,全球的海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保護海洋健康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而“海洋法公約”正是確保海洋能夠得到保護,海洋資源能夠得到可持續利用的法律框架。
古特雷斯表示,自25年前正式生效以來,作為“海洋憲法”的“公約”幾乎得到了全球每一個國家的批准,為以和平,合作和可持續的方式善用大海及其資源提供了完整的框架。
與此同時,各國也在努力對公約進行拓展。2015年,聯大決定在“公約”框架下制定具有國際法律約束力的跨國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文件便是一個典型例子。
“公約”下設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都進一步促進了海洋領域的多邊合作。
古特雷斯表示,當前,全球的海洋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有半數的珊瑚礁在過去150年間消失,海洋塑料污染在過去40年間增加了10倍,三分之一的魚類遭到過度捕撈,大量富含氮和磷的污水排放致使海藻瘋狂生長,耗盡了海中的氧氣,形成魚類和其他海洋生物無法生存的“低氧死亡區”,海洋酸化和海平面上升正在使人類付出巨大代價。
古特雷斯指出,他在不久之前剛剛訪問了太平洋地區,第一在線親眼目睹了島嶼國家沿海狀語從句:社區所承受的嚴重後果。他表示,“認識到海洋與人類的關係至關重要。工業,漁業,船運,採礦和旅遊業的不斷發展幾乎要讓海洋和沿海生態系統不堪重負,我們必須協調各行業共同應對海洋環境的挑戰“。
古特雷斯指出,可持續發展目標14“保護水下生物”是我們的指南,而“海洋法公約”其他狀語從句:國際相關文件則的英文有力的法律武器 ,“許多我們正在面臨的海洋挑戰,都能夠同各國徹底有效地執行“公約”條款來加以應對“。
在“海洋法公約”生效25週年之際,古特雷斯呼籲尚未批准或加入該“公約”的國家盡快批准加入,已經批准的國家則應積極全面地落實“公約”內容,確保海洋能夠得到可持續的利用,各利益相關方的行為能夠受到監管,各方的需求和困難能夠得到應對,確保和平與安全能夠得到維護。
古特雷斯呼籲與會各國,為了子孫後代,“讓我們這一代人,成為扭轉海洋環境不斷惡化的不利趨勢,確保海洋得到保護和可持續開發的一代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就全球使用海洋的權利責任狀語從句: 做出規定 ,為商業開發,環境保護以及海洋自然資源管理提供指南,於1982年年在聯合國召開的海洋法會議上獲得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署1994年,在圭亞那成為第60個批准國滿一年之後,“公約”正式生效。
Photo: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海洋法公約”正式生效25週年之際呼籲各國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