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澳大利亞網絡安全法案過於極端可能帶來風險並損害人權

 

 2018年10月18日 

 

 人權 

 

聯合國隱私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約瑟夫·卡納塔西( Joseph Cannataci )今天表示,澳大利亞政府近期提出的網絡安全立法提案存在“致命缺陷”,可能削弱澳大利亞乃至整個世界的網絡安全,並對人權帶來不必要的損害。 

卡納塔西指出,澳大利亞政府的“2018年通訊和其他立法(協助和授權)修正案”強迫科技公司以包括侵入手機和其他通訊設備在內的不同方式協助對公民實施監視,是一項“設計拙劣“的國家安全措施,|立即應予以終止 。 

據媒體報導,這份於今年9月提交澳大利亞議會審議的法案擴大了執法機關獲取信息的權利,蘋果,臉書和谷歌等科技公司可能將被迫上交用戶的加密通訊內容,否則可能面臨最高可達一千萬澳元的罰款。 

卡納塔西表示,如何既實現法案的相關要求,又避免在電子設備的網絡安全方面引入漏洞“,在技術上存在疑問”,手機,平板電腦,智能手錶和汽車均在受到影響的設備之列。 

 

卡納塔西表示,“很難看出澳大利亞政府要如何在不削弱加密通訊安全性的前提下實現這一要求,此舉會影響澳大利亞的網絡安全。而澳大利亞的立法對全球都非常重要,因為惡意軟件有可能侵入一台設備,隨即在整個網絡環境當中橫向傳播,隨著網絡與電子設備的不斷融合,這一風險會越來越大,這也是網絡安全和技術領域著重關切的問題“。 

卡納塔西同時指出,“該項立法也對人權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害,且與國際判例相悖,在跨國科技公司實施的過程當中可能產生問題。” 

 

此外,該項法案對執法機關的權力缺乏獨立的監督機制,法案本身的提出缺乏相關依據,非常倉促,且似乎並未考慮過其他可供替代的方案,卡納塔西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卡納塔西表示,“要求企業在任何設備上安裝任何軟件,包括經過修改的操作系統,都是立法越權,不太可能滿足合理及相稱的立法原則。” 

卡納塔西強調,鑑於該項法案的極端性,其對於澳大利亞乃至全球網絡安全的潛在風險,以及其不透明的提出狀態和嚴厲的懲罰制度,法案的通過需要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卡納塔西指出,“正如歐洲人權法院近期的表態所述,雖然允許各國實施秘密監視,以應對恐怖主義和其他風險非常重要,但實施過分的舉措也可能會對公民的自由造成威脅。監視制度有遭到濫用的風險,會對個人和社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特別聯合國員報告擴展或人權專家由人權理事會任命,以個人身份獨立開展工作,對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或全球範圍內的重大人權侵犯事件進行調

察,監測並發表公開報告,最長任期為六年,但不在聯合國領取薪水。 

來自馬耳他的卡納塔西是數據保護,隱私以及技術狀語從句:法律方面的前沿擴展功能學者 ,於2015年年被人權理事會任命為隱私權問題特別報告員。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