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20 日
安理會今天發表主席聲明,再次重申日內瓦四公約對於保護受武裝衝突影響者的根本重要性。
《日內瓦公約》包括1949年8月12日在日內瓦重新締結的四部基本公約和三項附加議定書,共有196個締約國,是全球締約國數量最多的國際公約之一。《公約》對平民、醫務人員、救援人員,以及戰俘、傷患和遇難船員給予特別保護,建立了戰時人道主義基本原則和國際法律標準,被視為國際人道主義法的基石。
安理會主席聲明表示,在這些公約通過70周年之際,安理會重申其根據《聯合國憲章》承擔的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這一首要職責,促進對國際人道主義法規則和原則的尊重,包括與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有關的規則和原則,通過對話、調解、協商和政治談判解決武裝衝突的深層根源。
安理會強調,締約國有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尊重這些文書並確保它們得到尊重,並歡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繼續為各國努力執行國際人道主義法作出貢獻。
安理會再次強烈譴責所有武裝衝突各方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以及違反和踐踏適用國際人權法的行為,促請所有各方履行各自的法律義務。安理會回顧,必須確保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人權法得到遵守,結束違法侵權行為不受懲罰的局面,並追究責任。安理會表示嚴重關切國際人道主義法未得以遵守的情況,包括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或以平民及學校等民用物體為目標的攻擊。安理會譴責其他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包括把致使平民挨餓作為戰爭手段,非法剝奪獲得人道主義援助和接觸人道主義人員的途徑,襲擊根據國際人道主義法有權得到保護、專門履行醫務職責的醫務人員和人道主義工作人員以及醫院和其他醫療設施。
安理會指出,日內瓦四公約締約國有義務搜捕被控實施或下令實施嚴重違反這些公約行為的行為人,並有義務將其交由本國法院審判,而不論其國籍為何,或者是,如果締約國願意,可將行為人移交另一相關締約國審判,前提是該國已根據足以確認事實的證據對這些人提出指控。
安理會敦促尚未成為日內瓦四公約各項附加議定書締約國的國家考慮儘早成為締約國,並採取適當步驟履行這些文書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