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跨十年的研究顯示改革改善了女性經濟包容性但仍存在差距
2019年2月27日
華盛頓
世界銀行集團今天發布的一項新指數顯示,在全球範圍,婦女享有的法定權利只有男性的四分之三,這制約了她們就業或創業以及做出最適合其自身及家人的經濟決策的能力。
“如果婦女擁有充分發揮潛力的平等機會,世界不僅會更加公平,也會更加繁榮。” 世界銀行臨時行長克里斯塔利娜∙格奧爾基耶娃說。“變化正在發生,但還不夠快,27億婦女仍在法律上被禁止與男性擁有同樣的就業選擇權。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消除阻礙婦女前進的障礙,通過這份報告,我們的目的是證明改革是可能的,而且要加快變革的步伐。”
《2019婦女、營商與法律:改革十年》研究報告推出的新指數聚焦婦女職業生活中的里程碑,從參加工作直至領取養老金,以及與各階段相關的法律保護。數據橫跨十年,根據8個指標對187個國家進行評分。
實現性別平等不是一個短期過程,需要強有力的政治意願和政府、民間社會、國際組織等的共同努力,但法律和監管改革可以作為重要的第一步發揮基礎作用。
在該指數所衡量的領域,過去十年取得的進步非常顯著。在此期間,全球平均評分從70上升到75。131個經濟體開展了274項改善婦女經濟包容性的法律法規改革。35個國家對工作場所性騷擾實施了法律保護,保護的女性人數比十年前增加了近20億人。22個經濟體取消了對婦女的工作限制,減少了禁止女性在某些經濟部門工作的可能性。13個經濟體頒布了要求同工同酬的法律。
6個經濟體——比利時、丹麥、法國、拉脫維亞、盧森堡和瑞典——目前獲得100分的滿分,這意味著它們在所衡量領域賦予了男女平等的合法權利。十年前,任何經濟體都不能宣稱做到了這一點。根據這一指數,進行改革的經濟體在婦女整體就業比例上出現了較大的增長,從而增強了婦女的經濟賦權。
儘管做出了這些努力,但在世界許多地區,婦女在其職業生活的各個階段仍然面臨歧視性的法律法規。56個國家(包括所有地區和不同收入水平)在過去十年期間根本沒有實施任何改善婦女機會平等的改革。在資產管理類別(審視財產權的性別差異)改革步伐是最慢的。
此項研究就法律歧視對婦女就業和創業的影響進而對婦女參與勞動力市場等經濟成果的影響提供了新的洞見。這項新指數旨在為不斷取得進步製定路線圖,確定需要開展更多工作的潛在領域,以激發有利於性別平等的改革。
地區亮點
東亞太平洋地區的指數上升幅第二大,從64.80升至70.73,實施改革的經濟體佔比第二,為84%。該地區有38項改革。該地區9個經濟體通過防治家庭暴力立法,在婚姻領域進行了改革。該地區8個經濟體推出帶薪陪產假,包括中國、新加坡和越南。
歐洲中亞地區在過去十年期間實施了47項改革,其中大部分在領取養老金類別。包括哈薩克斯坦和烏克蘭在內的九個經濟體正在推動男女退休年齡平等並享有全額養老金福利的改革。該地區的指數從80.13上升至84.70,這是除經合組織發達經濟體外最高的地區平均水平。該地區有6個經濟體推出帶薪陪產假,包括保加利亞和土耳其。
拉美加勒比地區經濟體的指數在過去十年期間從75.40升至79.09,在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中處於第二高的水平。該地區的經濟體在過去十年期間實施了39項改革。該地區的一些改革延長了產假。玻利維亞允許婦女以與男性相同的方式就業並禁止職場性騷擾,在世界各國中評分升幅第二大。墨西哥禁止解僱懷孕女工。
中東北非地區的經濟體實施了19項改革。該地區的性別平等全球平均分數最低,為47.37,地區平均得分升幅最小。婚姻類別是改變的一個焦點,因為4個經濟體——阿爾及利亞、巴林、黎巴嫩和沙特阿拉伯——出台了該指標所涵蓋的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約旦推出了因撫養嬰幼兒中斷就業期間的養老金津貼。
南亞的地區平均得分升幅最大,從50升至58.36,進行改革的經濟體佔比最大,為88%。包括印度、孟加拉國和尼泊爾在內的6個南亞經濟體在就業類別進行了改革,出台了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有關法律。馬爾代夫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並推出了附帶民事補救措施,出台了防治家庭暴力立法,實行帶薪陪產假,並禁止基於性別的債權人歧視。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在過去十年中實施的改革最多,為71項。雖然一個原因是該地區經濟體數量多,但這也表明在基線水平上有所改善。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半數以上的改革集中在就業和婚姻領域。在這兩個指標上,改善最大的領域是有關基於性別的暴力立法。5個經濟體制定了防治工作場所性騷擾和家庭暴力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