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全球科技企業責任指數,百度騰訊分列倒數第二、第三

2019年5月22日

 

美國智庫新美國基金會(New America)旗下“數位權利排名”(Ranking Digital Rights)項目,5月21日在華盛頓發佈今年對全球主要科技企業社會責任的排名,中國公司百度和騰訊在其所在類別的12個被評比的互聯網和移動通訊企業中,分列倒數第二和第三,而美國微軟則排名第一。

這個評比從治理、言論自由和隱私三個領域的35項指標,評估24家公司的表現,各項指標相加的總分為該企業最後得分,滿分100分。

 

在互聯網與移動通訊企業類別中,獲得最高得分前五名的分別是微軟(62分)、谷歌(61)、威瑞森傳媒(Verizon Media)(61)、臉書(57)和推特(55),韓國通訊應用程式Kakao排名第六(50分),比美國蘋果公司(46分)高一位。騰訊排名第十(26分)、百度排名第十一(23)。在這一類別墊底的是俄羅斯門戶網站Mail.ru。

“數位權利排名”專案負責人麥康瑞(Rebecca MacKinnon)說:“我們之所以關注這些公司,是因為他們擁有太大的權力;少數公司對人們行使權利的能力擁有巨大的權力,這是一個問題。只要他們存在並且擁有這種權力,我們就會對他們進行問責。”

 

麥康瑞強調,微軟和谷歌排名靠前,不代表這些公司在保護使用者資料隱私方面做得盡善盡美。

她說:“62分在學術界算不上特別高的分數……你只是得了‘D’而已,而其他人做得更糟。”

百度從去年墊底的第12名上升一位,分數提高了6.21分;騰訊的分數也增加了4.17分。從分數進步幅度排名來看,分列第二和第四名。

 

麥康瑞說:“這兩家中國公司主要是回應了中國的資料保護法規,這些法規不是為了應對政府要求,而是為了處理保護消費者問題。因此,他們確實澄清如何收集和共用使用者資料,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人們可以控制資訊。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趨勢。”

評估報告說,騰訊披露比過去更多的有關處理使用者資訊的資訊,但仍然沒有公佈有關影響隱私的政策的足夠資訊。

報告還說,在確保尊重用戶言論自由和隱私方面,騰訊幾乎沒有公開有關“治理過程”的資訊,也沒有透露在協力廠商要求限制某些使用者訪問內容和帳戶,或要求移交使用者資訊時如何進行回應。

 

報告對百度的評價與騰訊類似,但指出百度在“披露如何尊重用戶隱私權”方面獲得了“重大進展”。

麥康瑞說:“臉書確實比百度和騰訊做得更好。事實上,他們確實透露說,他們反對政府對使用者資料的要求,並進行了人權影響評估。還有一些國家臉書沒有進入,比如中國。”

她說,臉書等科技公司在保護用戶權益和隱私方面正在努力行事,但有一些國家“什麼也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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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