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組織發布全球教育監測報告強調各國政府對普及優質教育負有責任

2017年10月24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0月24日發布了2017至2018年度全球教育監測(Global Education Monitoring)報告。 該報告強調了各國政府有責任普及優質教育,並強調問責制對於實現這一目標是不可或缺的。

這份題為《教育的責任:履行我們的承諾》的報告對與教育有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落實進展進行了監測,審視了人們和各機構為達到這一目標所應履行的責任,包括規定、測試、監測、審計、媒體監督和基層運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博科娃表示,教育是政府、學校、教師、父母、私營部門等所有各方共同的責任。 根據這些責任的承擔,對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和政府行為的方式加以界定。 教育必須兼顧公平,包容和優質的原則。

報告顯示,因為考試成績和缺勤率而指責教師往往是不公正和缺乏建設性的。 例如,在塞內加爾,2014年度的80天缺勤日中,只有12天同教師的責任有關。

該報告主任安東尼斯(Manos Antoninis)表示,通過學生的考試成績來評判教師和學校會導致他們更有可能調整行為以自我保護,這意味著最弱的學習者很可能會被落下。 問責制必須從政府開始。 如果政府將責任推卸給別人,那麼就逃避了自身建立強大、支持性教育制度的責任。

報告指出,增加透明度將有助於發現教育中的問題,但全球只有1/6的國家發布年度教育監測報告。 缺乏問責將導致腐敗。

報告表示,從合同招標到教師資格的規定的製定和執行也至關重要。 不到一半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製定了幼兒教育的標準,只有少數國家建立機制以監測遵守的情況。 近半數國家沒有針對班級人數方面的規定。 在正式教育機制無法到位的情況下,公民在管理政府解決其受教育權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報告強調問責制在解決差距和不平等現象方面的重要性。 在全球範圍內,不到20%的國家為12年義務教育提供了合法保障。 目前全球有2.64億兒童和青少年失學,1億青年人為文盲。

報告呼籲各國政府對學校和教師建立支持性而非懲罰性的問責機制;促進民主參與,尊重媒體自由以監督教育,建立獨立機構處理投訴;為公共和私人的所有教育提供者制定可信和有效的規定,確保不歧視和教育質量;確保受教育權利能夠得到審議,然而在全球45%的國家卻並非如此。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