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保護生物多樣性事關人類繁榮與福祉

2018年5月22日

氣候變化

今天是生物多樣性國際日 。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致辭中強調,“地球上擁有豐富多樣的生物”事關人類眼前和未來的繁榮和福祉。

古特雷斯表示,保護和重塑生態系統,確保人人能夠享受生態系統所帶來的益處,對消除貧困和飢餓至關重要。 減少森林砍伐和土地退化,同時增加森林、旱地、牧場和耕地的碳儲量,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措施。 而保護森林及江河流域的生物多樣性,則有助於確保清潔和充沛的水源。

然而,古特雷斯指出,儘管能夠為人類帶來諸多益處,全球範圍內的生物多樣性卻仍在喪失。

古特雷斯說:“應對這一問題的答案便是藉鑑成功經驗,加倍努力行動。”他提到,自《生物多樣性公約》生效以來,各締約國始終以公平和可持續的方式,保護地球上的植物和動物。

2018年,締約國將開始一項新的行動計劃,確保到2050年,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持。 古特雷斯對這一計劃表示支持,並呼籲國際社會積極參與。 他說:“全世界都需要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我敦促政府、企業和世界各地的每一個人行動起來,保護支持著我們生存的大自然。這關乎我們共同的未來”。

《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帕爾默(Cristiana Pasca Palmer)在聲明中表示,生物多樣性是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核心之一。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會加速氣候變化,影響食物和用水安全,並加劇公共衛生領域的挑戰,“可能會為人類在地球上的生存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因此,“竭盡所能阻止自然遭到破壞至關重要”。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秘書處官員摩根(David Morgan)同樣強調,“生物多樣性喪失對自然環境和人類生存都將帶來巨大影響”。 摩根表示,雖然在爭取政府支持方面依舊面臨挑戰,但秘書處將繼續與《生物多樣性公約》開展合作,“挽救人類共同的遺產, 為了我們自己 ,也為了下一代”。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致力於保護生物多樣性,對生物多樣性進行可持續利用,並讓人人公平分享其益處,目前共有196個締約方。 聯合國大會於2000年通過決議,將《公約》通過之日,即每年的5月22日,定為生物多樣性國際日,以提高公眾生態意識,保護地球生物多樣性。

Photo:珊瑚礁生態系統中居住著全球四分之一的海洋生物,為數百萬人提供食物來源。 圖為格林納達海洋保護區內的一處健康的珊瑚礁。

source: 
United Nations